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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云集品”传销湖北骨干发展会员11万余名获刑1年3个月

摘要:8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又披露了一起“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显示,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的赵某因组织、领导1

8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又披露了一起“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显示,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的赵某因组织、领导11万余名传销人员,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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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30日,被告人赵某在黄某(已判决)的介绍下注册成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线上销售平台“TPS商城”会员。

 

该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消费返利”为诱饵,设立多种奖励制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从中骗取财物。根据平台奖励制度,会员必须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套装或消费一定金额才能进入整个会员层级中,会员以店铺主的身份入驻平台,公司根据店主消费、店铺销售额和发展下线店铺级别和数量等条件,作为职务晋升和奖励计酬的依据。

 

赵某为使利益最大化,控制账户构建层级,同时积极发展下线。经司法鉴定,赵某于在整体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21层,下线会员数有113069名,获得奖励金额85571.62美元,已经提现1985.66美元,

 

青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赵某依托线上互联网平台,组织、领导以购买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和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

 

7月2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活动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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