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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欧奈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欧奈尔中心”)持有公司股份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32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上表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于2022 年5月27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欧奈尔中心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欧奈尔中心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7                                    股票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泰新光

股票代码:688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欧奈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358号13幢B0412室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春晓路350号南三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泰新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泰新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海泰新光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欧奈尔中心持有海泰新光股票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322%。本次权益变动后,欧奈尔中心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欧奈尔中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083%;本次权益变动后欧奈尔中心持有公司股份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32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欧奈尔中心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欧奈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戴燕玲

2022 年 6 月2 日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欧奈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戴燕玲

日期: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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