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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进步对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摘要: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这既是对国内以数字科技为核心的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政策响应,同时也体现了世界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特点。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这既是对国内以数字科技为核心的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政策响应,同时也体现了世界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特点。根据IDC(国际数据公司)预计,从2019年到2024年,全球数据存储容量增速预计将超过200%,而中国市场这一增幅将达393%,几乎是全球增速的两倍。数据存储容量的急剧上升推动了数字科技的快速发展。数字科技是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物联网、生物识别等一系列的前沿科技,它是多种技术的综合体,既是数据产生的源泉,也是数据应用的载体。

目前,数字科技正呈现指数型爆发式增长,在推动中国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助推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数字科技对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冲击,传统金融生态环境正发生巨大变革。一方面,数字科技进步给传统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了机遇。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积极应用数字科技,改造传统金融业务流程,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拓展了金融服务边界,提高了客户可触达能力,但另一方面,数字科技进步也给传统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挑战。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快速崛起凭借其低成本、场景化、跨界性以及强大的地理穿透性迅速赢得中青年客户的青睐,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竞争压力,同时也加剧了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容易导致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传播,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总体来看,数字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中国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带来了新鲜血液,又加剧了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在总结中国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现状基础上,深入探讨数字科技进步对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机遇与挑战,以期为政府制定数字经济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林毅夫的制度变迁理论指出:制度变迁有两种类型: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其中,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具有自上而下特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市场主导的制度变迁,是由微观主体在寻求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变迁,具有自下而上特征。在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在银行业,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国有企业融资难问题,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此后,为服务区域经济,我国陆续成立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例如,为建设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了浦东发展银行。为建设天津滨海新区,设立了渤海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与发展则离不开政府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定位;在证券业,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初衷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融资难问题。

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分红的现象始终存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任重而道远。在信托业,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主要是解决引进外资问题。此后在整个90年代,信托机构的发展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与西方国家信托业以财富管理职能为基不同,我国信托业发展早期始终以资金融通职能为基。直到2001年,《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才真正从制度上规范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畴,明确了信托业“受人之托、待人理财”的财富管理职能定位。总体看,我国金融制度变迁呈现出政府介入式的自上而下特征,改革更多是基于政府发展宏观经济的外生需求,而非经济内生需求驱动。同时,由于金融退出机制不畅,金融牌照高度稀缺,客观推高了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

二元金融结构是指以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和以民间借贷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并存的现象。二元金融结构是中国金融业的特有现象,既是城乡二元结构在金融领域的反映,同时也是金融抑制的重要表现。正规金融门槛较高,对贷款申请人的抵押、质押、担保、互保要求高,导致信贷配给①现象广泛存在。例如,商业银行在面向企业贷款时,多以国有企业和大企业为对象,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响应不足,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在面向个人贷款时,商业银行多以有稳定收入和高价值房产的城市居民群体为对象,对农村居民融资需求响应不足,导致农村居民借款难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贫困农户受限于资金瓶颈难以摆脱贫困陷阱。信贷配给现象的广泛存在刺激了非正规金融的快速发展。

与基于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背书的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主要基于熟人社会网络产生的信任关系,对抵押、质押、担保和互保的要求较低,期限和利率相对灵活,能够在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村居民的融资需求。但非正规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利率定价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高利贷现象的广泛存在,干扰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导致金融风险放大。鉴于此,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护和保障的意见》,设置了24%和36%两道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司法层面规范了非正规金融市场运行。但金融结构二元化特征依然存在,普惠金融发展缓慢,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村居民创业同样受限于资金短缺问题,金融供给侧改革任重而道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立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体系。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体系为中心的资金融通机制,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互不相识,通过金融机构实现资金融通,金融机构通过存贷差获利。直接融资是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资金融通机制,资金供需双方通过资本市场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股票、债券和其它创新性金融工具等建立直接信用契约关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是中国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对于广泛覆盖实体经济,解决银行存贷期限不匹配问题,降低社会整体负债率和降低资金借贷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尚不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全面建成。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尚不能达到资本市场门槛。同时资本市场主要用于筹集长期资金,企业中短期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不仅审批周期长、手续繁琐,而且对企业资产性质及规模、收入稳定性要求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具有轻资产性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常常难以达到银行贷款门槛。此外,传统银行更加擅长处理制造业企业的贷款申请,不擅长处理新经济企业(主要是处于服务业、文化产业、农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的贷款申请。银行业自上而下的信贷标准与多元化的市场金融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现象,加剧了信贷配给问题。

金融分业经营也被称为专业化业务制度,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其核心在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主要金融业务领域之间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业之间有明确的业务界限。金融混业经营也被称为全能银行制度,它是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主要金融机构的业务相互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范畴。为严控金融系统性风险,中国金融业从1993年至今一直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明确要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实施分业经营,并在2003年建立了“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其中,“一行”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三会”指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法规制定和行业监管职责,其中银监会负责监管银行业和信托业。

在该监管模式下,不同金融行业之间有着相对清晰的业务边界。但随着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日趋明朗,特别是一些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成立与发展,使得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链条不断延伸,极易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现象,加大了金融系统不稳定性。鉴于此,2017年国务院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履行金融监管全覆盖职能。同时,鉴于银行业与保险业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资源以及专业能力方面的相似性,将银监会和保险会合并,组建银保监会,确立了“一行一委两会”的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其中,一行指中国人民银行,一委指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两会指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从“一行三会”到“一行一委两会”,体现了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加强背景下的金融监管体制变革与创新,但总体看仍处于分业监管框架内。

来源:蜡笔聊最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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