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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方面48项!云南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摘要:6月9日,云南省政府举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为公众详解“一揽子”政策。 政策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 稳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是目的 今年一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

6月9日,云南省政府举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为公众详解“一揽子”政策。

政策解读

省发展改革委

稳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是目的

今年一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实现“开门稳”。1-5月,全省经济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就业、物价保持稳定,主要经济指标预计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市场主体困难增多,需要进一步加力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为此,在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省细化提出9个方面48项贯彻落实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第四季度至今,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稳增长“32条”以及提振旅游业、服务业、工业等领域的系列支持政策,加上《贯彻落实意见》,我省的“几揽子”政策加码,成为了稳增长的“强心针”。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岳修虎在发布会现场,解读了这系列政策制定的脉络和逻辑。

“我们把经济稳住,把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地发展起来,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市场主体,靠市场主体首先要优化营商环境,真正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这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就有了最根本的支撑。”岳修虎的这段话点明了政策制定的一个要点:以一流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实现倍增。

为了“稳增长”,为了解决云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几揽子”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从抓市场主体、抓优化产业结构、抓优化人居环境、抓优化营商环境等各个方面来拓展云南发展的空间。如何拓展云南发展空间?除了用投资、消费、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之外,还需要更多地使用改革性和创新性政策,用制度性的政策推动云南经济结构升级、动力转换和效率提升,推动云南逐步走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道路。

省财政厅

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近3.5万户

48条“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有32项直接涉及财政职能职责。

支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是财政部门的重责。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琪表示,省财政厅全力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保障,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第一批、第二批补助资金318亿元已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第三批补助资金69亿元待批准后将直达市县基层。今年以来,支持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接近3.5万户。

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105亿元,支持工业和制造业、商贸服务业、民航业、农业、文旅行业等领域企业纾困发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从2022年6月1日起,省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随后还将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实施细则。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全年预计减轻企业社保负担超40亿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注册登记再压缩至1.2个工作时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2.7%。今年以来,市场主体发展势头不减,截至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净增24.14万户,总量达435.11万户,同比增长14.11%。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锦林表示,将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力度,牵头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截至5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总量达337.75万户,占市场主体的77.6%。

将制订落实农业、中小企业等“8+2”配套培育计划,推进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行动。同时,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省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平均压缩至1.2个工作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约9.95亿元的失业保险缴费负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郭品介绍了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保就业等方面如何精准发力。

今年,我省出台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单位缴费部分予以一定期限的缓缴。1-5月,共有522家企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1.99亿元,172家企业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771.7万元,415家企业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394万元。全省已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约9.95亿元的失业保险缴费负担。

在保就业方面,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超过30亿元,为全省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1至5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6.6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8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82万人。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截至目前,已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5.99万人。

全力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10类重点群体创业实现创业就业。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创业3.19万人,发放贷款54.4亿元,带动(吸纳)就业8.48万人。

中国人民银行

仅5月下旬全省各项贷款新增约55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李波表示,将组织和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审慎经营原则,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据初步统计,仅5月下旬,全省各项贷款新增约550亿元,达到前4个月增量的45%,政策效果初步显现。

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一季度,全省金融机构已累计办理贷款延期63.77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88.58亿元,支持市场主体33.9万户。

省工信厅

前4月我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国排第五

复工复产备受关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浦丽合介绍说,省工信厅制定了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迅速出台纾困措施,推进市场主体增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稳岗就业、降本减负政策,预算安排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截至4月底,工业企业达到5.72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0.18万户,同比增长9.6%。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增速排全国第五位。

毕业生就业

高校校长为“拓岗位”走访3000多家企业

“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32万人,同比去年增加15%。”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炳泽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可以说,全省各地各部门都在为这个问题努力。

我省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省79所有毕业生的高校书记校长深入3千余家园区企业走访调研,拓展岗位数7.8万个。今年以来,我省组织线上线下宣讲招聘活动2938场次,提供岗位数903621个。

实施云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121”工程,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增A去D”计划,将“就业”作为专业评价的要素之一,在研究生计划分配方案中将就业状况作为必备依据,对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进行核实与通报,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红黄牌”制度。

《贯彻落实意见》要点速览

财政政策——

●落实好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

●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其中,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在此基础上,将缓缴政策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金融政策——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加强与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对接,争取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省级综合交通资金170亿元以上,支持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落实水利建设资金400亿元以上。全年争取开工重点水网工程200件以上。省财政安排资金24亿元用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昆明国际通信出入口局服务能力和物联网接入能力,新建5G基站2万个;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开展“城市大脑”试点。

促进消费复苏政策——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落实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鼓励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

●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一城一策”,加大对新市民购房支持力度。支持地方和房地产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兜牢粮食安全底线。省财政再新增安排2.9亿元种粮补贴。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统筹资金82.8亿元,支持48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287万亩以上、粮食产量1930万吨以上。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社保补贴。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房租减免不再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由单位履行内部程序后实施。

●加快兑现2022年对旅行社和旅游演艺企业5550万元奖补资金。

●鼓励执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门票降价促销活动。

●2022年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1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

●推广“点对点”运输等做法,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

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

●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实施“8+2”配套培育计划,重点培养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安排重大外商投资奖励。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大力支持新能源利用外资。吸引外资企业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总部,鼓励跨国公司立足云南打造资金运营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保就业政策——

●安排就业、技能提升等补助资金35亿元以上,失业保险基金23.77亿元,省级以上财政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15亿元以上,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25个边境县、市等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按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进行代偿。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失业1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保基本民生政策——

●安排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亿元,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

●兜牢民生底线。实现“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支持瑞丽和边境州、市等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恢复发展。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闵楠 摄影报道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易科彦

编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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