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发布咨询总结(以下简称"咨询总结")。咨询总结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香港拟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业务,须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所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该咨询总结表明香港将虚拟资产服务纳入牌照监管的要求,预示着虚拟资产服务的有法可依在香港地区能够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