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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用虚拟币转移赃款,依旧难逃法网

摘要:10月19日,罗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宣判,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被害人李京(化名)来到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官帮他
   原标题:用虚拟币转移赃款,依然难逃法网

   10月19日,罗某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判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受害人李静(化名)来到济宁市高新区检察院,向检察官发出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横幅,感谢检察官帮他追回了70多万元的诈骗款。

   跨境操作: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

 

   2020年2月,李京计划从网上购买一些口罩,但遭遇诈骗,损失73万余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谁骗了钱?还能收回吗?李京每天都生活在痛苦中。对他来说,这笔钱不小。

 

   在国境之外,正在进行一些隐秘的资金操作。

 

   2020年2月,罗某在马来西亚境内,通过某聊天软件与马来西亚人“太子”取得联系,提出要用人民币购买某虚拟币。“太子”通过中间人陈吴(化名)联系到中国币商刘劲(化名),并达成交易。

 

   罗借用他人账户将110多万元转入刘金的银行账户。随后,在一些操作下,罗收到了购买的虚拟货币,并及时实现了个人挥霍的虚拟货币。

 

   罗为什么要花很多时间做这样的操作?因为购买虚拟货币的110多万元是其欺诈收入。罗做了一个很好的计算,希望通过这次操作避免公安机关的调查。

 

   引导调查:跟踪诈骗资金流向

 

   经公安机关商请,朱天辉作为检察官介入调查取证,提出了以资金流为线索追查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思路。

 

   调查人员一层一层地追查,但当资金进入刘金的账户时,就没有动静了。于是调查人员调查了刘金。据刘金介绍,这笔钱是马来西亚客户购买虚拟货币的资金,他不知道资金的来源。

 

   根据这一线索,调查人员继续跟踪虚拟货币的流向,最终锁定了罗。罗回国时,公安机关逮捕了他。

 

   在审查和起诉,罗拒绝认罪,称自己是用马币现金购买的虚拟货币。针对罗的辩护,朱天辉提出了补充调查意见,并与调查人员就虚拟货币钱包和区块链安全技术跟踪问题咨询了行业专家。

 

   经过多次努力,我们联系了美国区块链安全跟踪专家,对方提供了详细的分析报告,在专家的介绍下,从货币安全交易所和火币交易所提取了罗和其他虚拟货币钱包的所有流量。据朱天辉介绍,通过上述努力,证据链进一步完善,解决了外国证据的有效性和证明问题,为案件成功起诉和赃物追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因无法证明罗与诈骗犯罪的关系,以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罗。

 

   自我补充调查:查明定罪的关键事实

 

   在审判中,罗拒绝认罪,总是说他是用马币现金进行的正常虚拟货币交易,并在法庭上提交了王子和另一名证人的证词。鉴于上述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建议推迟审判并继续补充调查。

 

   延期审理后,朱天辉仔细梳理了王子的证词,发现了证词的虚假性,并决定进行自我补充调查。通过货币安全交易所的合作,朱天辉联系了中间人陈吴,证明了他与王子合作,将人民币兑换成虚拟货币,并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通过视频,朱天辉多次联系王子,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真实证词,并获得了罗在交易前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关键事实。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认为,罗在欺诈前准备了人民币资本转移渠道,人民币和虚拟货币转移在其控制下,欺诈资金实现后用于个人浪费,明显了解欺诈犯罪并参与实施,应变更欺诈罪。

 

   8月26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还受害人相应损失。罗拒绝接受,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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