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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第二批监管沙箱入箱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再提速

摘要:在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容至 6 个市(区)后,相关工作近期开始提速。

在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容至 6 个市(区)后,相关工作近期开始提速。

5 月 17 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宣布,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启动。同时,市场还有消息称,杭州市也将在下周召开针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政策解读会。

在此之前,北京市率先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首批有 6 个项目纳入“监管沙箱”范围。目前,北京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在公开演讲时透露,北京目前正在推动第二批监管沙箱入箱的试点,在明确风险底线的基础和前提下,给科技创新突破和尝试的空间。

对于上海版“监管沙箱”试点,为营造安全、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将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实现创新和风控双赢。

“在设置创新应用刚性门槛的同时,也要设置柔性边界,利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柔性监管方式,让消费者参与到金融科技的产品创新中。在宽松适度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下,减少金融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障碍,鼓励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更多的创新方案变成现实并投入应用。”昨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刘兴亚在启动仪式上说。

记者了解到,上海版“监管沙箱”试点,还将构筑四道防线的创新安全网,提高行业积极性和整体竞争力。此外,还将提升数字监管能力,助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强化监管科技的应用,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

行业关注|北京推第二批监管沙箱入箱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再提速

在参与主体上,上海版“监管沙箱”试点鼓励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包括持牌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科技公司。其中,科技公司须由持牌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科技产品的金融场景支撑,申报项目可以是金融服务,也可以是科技产品,但项目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技术创新、风险可控及监管支持等特点。

作为一种监管程序,“监管沙箱”(Regulatory Sandbox)最早由英国在 2015 年提出,主要是通过设立限制性条件和相应保护措施,允许金融科技机构在真实市场环境中,向真实消费者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

近些年,金融科技在国内发展迅猛,也为金融风险管控带来诸多挑战。从业界到监管部门,都对建立“监管沙箱”有过诸多讨论。对这一监管方式,各方达成的一个共识就是,其不仅是监管方式的创新,更重要契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实际,能更好地提升监管效率,实现发展与风险、创新与合规的有机统一。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并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 年)》。

为落实上述规划,去年 12 月,人民银行表示,要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并率先在北京启动试点。

今年 1 月 14 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 6 个进入监管沙盒的试点项目,申请主体主要以持牌金融机构为主,包括 5 家银行,1 家清算组织,两家科技公司等,涉及技术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API 等。截止目前,北京地区已获得六部门批复 46 个金融科技试点项目,涉及参与的金融机构及科技企业共 77 家。

北京试点运转 4 个月之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容。4 月 27 日,人民银行将试点从北京扩展到了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 6 市(区),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

目前,除了上海宣布启动试点工作外,北京正在推动第二批“监管沙箱”入箱试点。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在项目申报条件方面,第二批项目申报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监管支持”等特点 。项目申报主体既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由金融科技企业单独申报。记者获悉,其他城市在试点应用项目征集要求方面,或将与北京征集条件基本一致。

来源:玖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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