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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 虚拟货币遭遇“封杀”

摘要:去年3月12日比特币暴跌,引发加密货币领域大动荡,火币、OKEx、币安相继遭遇爆仓者讨伐。

币圈的崩盘足以载入史册。

去年3月12日比特币暴跌,引发加密货币领域大动荡,火币、OKEx、币安相继遭遇爆仓者讨伐。

时隔一年后的5月19日,比特币盘中跳水,晚间一度跌破3万美元整数关口,距离最高点已经腰斩。其他数十种主流币也在同一时间一泻千里,爆仓者比比皆是,而在4月比特币曾飙升至6.5万美元附近。

根据“99 BITCOINS”的Bitcoin Obituaries(比特币讣告档案),在比特币诞生12年以来已经被宣告终结超400多次。

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此轮为啥大涨大跌,市场众说纷纭。

5月13日,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因比特币“挖矿”对化石燃料使用量增加的担忧,该公司已暂停接受比特币购买其车辆。一石激起千层浪,马斯克发布上述言论后,加密货币集体下挫。比特币一度跳水超17%,1小时内从高位跳水10000美元。

此外有说法是因为市场对美国出现“通胀恐慌”,担心美国会调整货币政策,导致金融市场出现震荡,继而波及币圈。

而随着虚拟货币沦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金融机构、企业等发布停止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的决定,使虚拟货币价格受到影响。

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就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联合发布公告,确保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

三大协会公告一出,虚拟货币继续暴跌。

据了解,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通知》规定。

此次三大协会公告明确,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另外,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公告中再次强调,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有业内人士直言,这相当于让虚拟货币的交易无法在中国完成。而从公告使用消费者而非投资者作为一个主体也可以看出,虚拟货币不被认同是投资产品,而是商品。

三大协会也在公告中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5月21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推特上发布了一篇其发表在纽约时报上对比特币的评论,并配文称“预测将收到很多仇恨邮件,‘邪教’是不能嘲笑的”。在纽约时报评论中,克鲁格曼表示,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资产是一个庞氏骗局。

克鲁格曼认为,自比特币诞生起12年,加密货币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唯一一次听说被用作支付手段,而不是投机交易,是与非法活动有关,比如洗钱或向关闭它的黑客支付比特币赎金。其在与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狂热者的多次会面中,关于区块链技术与加密货币解决了什么问题,他认为至今仍然未听到明确的答案。

克鲁格曼给出的答案是,这些资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早期投资者赚了很多钱,他们的成功不断吸引新的投资者。

据悉,此前人民银行已先后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11家。在监管部门出手整治后,国内“炒币”者陆续退场。但近期狗狗币、柴犬币等新型虚拟货币多次“喜提”热搜,这些虚拟货币价格的疯狂上涨,也助推了境内投资者的非理性入场。

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因能耗考虑也对虚拟货币“挖矿”采取了限制措施。

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明确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针对四类企业受理信访举报,包括: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的数据,截至2021年5月17日,全球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大约是134.89太瓦时(1太瓦时为10亿度电)。

今年4月6日,来自中国科学院大学、清华大学的学者在《自然通讯》上就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比特币区块链运行的碳排放量与可持续性的政策评估》的论文。

论文称,在没有任何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中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能耗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296.59太瓦时,产生1.305亿公吨碳排放,将超过捷克和卡塔尔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这意味着未来三年挖矿比特币的总用电量还将增长超过1倍。

而随着对低碳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开始推进碳核算、碳交易等措施,虚拟货币“挖矿”这样的耗能产业压力也会增大。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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