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全链条治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挖矿”该收手了
光明日报  

全链条治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挖矿”该收手了

摘要:委托一公司代为"挖矿",却迟迟拿不到预期的比特币收益,委托方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巨额收益。12月15日,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落槌。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判
   原标题:全链管理虚拟货币挖掘活动 挖掘应停止

   委托一家公司代表其采矿,但未能获得预期的比特币收入,客户起诉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巨额收入。

   12月15日,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落槌。法院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采矿合同无效的案件。

 

   案件判决后,朝阳法院还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线索,建议清理整改虚拟货币挖掘项目。

 

   法院认定代为挖掘的协议无效

 

   虚拟货币挖掘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专业计算机服务器)计算虚拟货币生产的过程。

 

   2019年5月,丰复久信与中研智创签订协议,同意丰复久信委托中研智创采购管理采矿机,提供比特币采矿数据增值服务,支付增值服务收入。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1000万元。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矿山)签订了委托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元.从那以后,3463个比特币就没有支付任何收入了。丰复久信多次催促无果,诉法院,要求中研智创交付278元.2021年1月25日,1654976年1月25日比特币价格交付955万美元,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的相关损失。

 

   朝阳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交易实际上是通过专用采矿机计算虚拟货币生产的采矿活动。这种采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目标,虚拟货币生产、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种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法院认为,在知道采矿和比特币交易风险,有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丰富的长信公司和研究智慧创新公司仍签署采矿协议,协议无效,相关财产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裁定双方合同无效,驳回了原告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全链管理虚拟货币挖掘活动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子涵告诉记者:比特币自生产之日起就有两个设置。,首先,确定总量,不得增发,锁定2100万枚;第二,分散化,不受政府或金融机构的监督,采用工作量认证机制,奖励比特币采矿。因此,自从第一枚比特币被挖出来以来,剩下的比特币数量就会越来越少。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海外市场的普及,出现了大量的地下采矿活动。比特币矿山经常聚集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耗电量巨大。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掘活动对国民经济贡献较低,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驱动作用有限。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优质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了不利影响。

 

   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本案主审法官李增辉指出,比特币不具有与中国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没有真正的价值支持,价格易于控制,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还多次发布通知,提醒消费者,虚拟货币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有关方承担,公众应自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庭审结束后,朝阳法院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调查比特币采矿项目和采矿,禁止公司继续从事采矿活动,清理和整改水电资源丰富地区的其他虚拟货币采矿项目。

 

   对虚拟货币的追求反映了一些人一夜暴富和投机的心理。陈指出,虚拟货币的采矿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治理的联合力量,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她还建议加快货币体系和金融体系的数字化进程,以法定数字货币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金浩)

 

免责声明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