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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涉案资金2400余万元 “MFC理财”网络传销案 两名骨干被公诉

摘要:9月1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两名被告人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

9月1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两名被告人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裘某某在汪某甲、汪某乙等人(另案处理)介绍、操作下加入马来西亚MBI公司旗下的MFC网络平台传销组织,并发展下线被告人邹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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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人民币700元至245000元不等费用购买注册点(虚拟货币),获得加入资格,并取得该平台网站的会员账号,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以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不同方式的高额收益为诱饵,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 

 

后被告人裘某某、邹某某利用口口宣传介绍在临安地区开展传销活动,并通过建微信群、召集聚餐、组织会议及赴马来西亚旅游等活动方式积极宣传,发展会员加入MBI传销组织。至2018年10月,被告人裘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0余人,层级在7层以上,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以上;被告人邹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30余人,层级在6层以上,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以上。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裘某某、邹某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会员账户,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提起公诉。[此文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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