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Token数字货币传销案一审宣判:16名被告最高获刑十一年
世链财经报道,9月29日,据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公布“PlusToken网络传销案”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两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警方查明,该案作为国内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自2018年5月起,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仅花费一年时间,该平台发展会员高达200余万人,会员层级关系达3000余层,累计吸纳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超948万个,总价值超50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