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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MFC”虚拟货币,警惕投资外壳下的传销骗局

摘要:虚拟货币(资料图片)  互联网时代,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的口号进行传销式诈骗,网络虚拟货币成了诈骗利器。投资一点点,赚钱翻几倍,


虚拟货币(资料图片)
    互联网时代,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的口号进行传销式诈骗,网络虚拟货币成了诈骗利器。投资一点点,赚钱翻几倍,这种短期内高额收益的诱惑,让贪图小利、意志力薄弱的人稀里糊涂地陷入了骗局。     投资虚拟货币被套     4月10日,49岁的镇海居民陈芳(化名)坐在家中,拿着手机焦虑不安,她挂心的是,投资虚拟货币的3.5万元该怎么追回?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两个多月。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     2016年下半年,陈芳遇到了老同事王健(化名)。许久没联系,两人有聊不完的话题。王健看上去很有派头,原先他是“一穷二白”的状态,现在据说三五年间赚了一百多万元。王健说,这是投资“MFC”虚拟货币的回报。据王健介绍,投资这种货币,一到三年可以赚好几倍。     陈芳非常心动,谁不想找到合适投资渠道赚得盆满钵满呢?不过,多年从事会计工作,陈芳对虚拟货币心有疑虑。于是王健带陈芳加入了一个微信群,里面有几十名“投资合伙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氛围营造,陈芳融入其中。群里不少网友不断讲述“成功投资经历”,陈芳开始动摇。     就在今年除夕夜,陈芳在家中悄悄按下了“确认支付”的按钮,花费3.5万元投资购买了“MFC”虚拟货币。     一段时间后,陈芳发现事情不太对。之前微信群里有人告诉她,只要投资货币,短时间内能赚好几番,分红会打到账户里。但一天天过去,陈芳始终没有收到“分红”。看起来账户中3.5万元还在,盈利却迟迟没有到手。     陈芳想,要不把3.5万元现金提现吧。所谓的投资负责人却说,钱投进去就没法套现。不仅如此,王健还怂恿陈芳再去拉拢几个投资人,声称钱可以来得更快。     陈芳隐隐觉得不妥,同时又发愁已投资的金额无法提现,坐立不安。在家人的支持下,陈芳到招宝山派出所报案。民警告诉陈芳,她投资时没有开具相应收据合同,目前3.5万元购买的货币也没有从账上消失,构成不了诈骗,没法立案。于是,陈芳陷入了两难,愁肠百结。     “只涨不跌”无法提现     记者了解到,陈芳所购买的虚拟货币是马来西亚MBI集团所发行的,这是一家多元化投资管理实业集团公司,在中国并没有实体公司,公司的官网也为国外的网站。     “MFC”虚拟货币购买在该集团特定的一个理财网站上操作,该网站打开后只有登录口,没有注册口,必须要有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登录。只有交钱购买货币后,才会有专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当主账户达一定数额,再推荐其他人,就能拿到提成。且那些人建立的账户会自动生成在介绍人下方,构成一个个层级。“只涨不跌”和一年两次近乎翻倍的拆分、配股,是其吸引人们加入的最大噱头。     记者向金融专业人士询问后得知,所谓“只涨不跌”,是指玩家在该网站卖出虚拟货币,只能挂出比当前交易更高的价格,而不允许挂比当前交易价更低的价格。但实际上,这些货币的交易价格增长极其缓慢,其上涨速度取决于新加入人员购买货币的投入。“这在金融投资市场中是很不规范的一种做法。”该金融界人士称,这种做法就是非法集资,后入买家注资才能为先入买家带来利润。如果没有新资金注入,老的资金就困在投资计划中了。     在等待交易的过程中,该网站每半年还会进行一次拆分、配股,拆分以后,一部分的货币必须留在账户内,剩余货币在提现时,网站平台还要收取手续费;而且,不同级别的账户,能够卖出的货币数量也是不同的。其实这些规则就是表面的静态收益很高,实际上提现困难,设置了复杂的条件,还要不停地复投,延缓崩盘的时间。“也就是说,你投资进去很难再把钱拿出来,更不要说是实现短期利润快速增长。”金融界人士说。     相关案件屡见不鲜     近几年来,类似的网络虚拟货币层出不穷。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些虚拟货币的运作都涉嫌诈骗传销,相关案件屡见不鲜。     2015年7月,重庆巫溪县警方破获一起在无实际交易情况下,采取缴纳入会费、拉人头、许诺高额红利等形式邀请数百人加入MBI游戏理财公司的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2015年12月,广西桂林平乐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两名男子利用国外MBI虚拟币理财公司,采取购买虚拟币、拉人头、许诺高额红利等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平乐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金额百万余元。     2016年8月,台湾台中警方破获一起跨境诈骗吸金案,马来西亚籍嫌疑人宣称只要投资购买MBI公司“游戏货币”,就可获得高达125%的年利息,稳赚不赔。3年来,这个团伙共诈骗吸金超过10亿元新台币,约合2亿人民币。     这些案件中的受害者绝大部分为中老年人,因为他们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社会信息摄入较少,特别是对一些新鲜事物的认识相对片面。     记者随机采访了镇海街头几名老年人。“电视上经常报道这种新闻,全都是骗子,我不会信这个所谓的虚拟货币。”60岁蔡先生说,他更倾向于把钱存银行,加上不会操作电脑,所以不会去投资虚拟货币。他认为,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太靠谱。     其他几名接受采访的老年人表示,虽没听说过虚拟货币,但觉得这种东西不靠谱。他们说,陌生人介绍肯定不会参与,如果是熟人介绍,估计会尝试。不过,如果有亲友劝自己一次性投资上万元,肯定会在心里打一个问号。     维权注意保留证据     那么,一旦陷入网络虚拟货币的的陷阱,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在平时生活中又该怎样去防范呢?     记者走访了骆驼街道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资深律师项先生分析,维权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持有“有效证据”,这样才能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分析本文陈芳女士遭遇的困境,就是没有有效证据。所谓的有效证据,就是能够证明受害人与交易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证据,包括书面合同、电子合同、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如果要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上述的证据。一旦出现纠纷,也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维权。”项律师说。     区经侦大队警官也从专业角度分析。近几年,国内类似案件层出不穷,侦查人员却很难给案件定性。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中国法律对于网络虚拟货币没有制定明确条例,此外,警方无法判断投资公司运作合法性,无法判断虚拟货币真实价值,这些都给侦查工作造成了困难。“一般来说,只有等公司跑路了,才能明确这属于传销诈骗,就能够立案起诉。”警方告诉记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遭遇了这样陷阱,必须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进行维权。”警方强调,“当然,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留个心眼,远离相似的骗局。”区经侦大队警官表示,很多受害人都是经熟人或朋友介绍,放松警惕才误入陷阱。他提醒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付出和回报往往成正比,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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