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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旭  

国际清算银行:央行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均可能对金融系统造成影响

摘要:当地时间9月30日,国际清算银行(BIS)联合七家央行发布最新报告《央行数字货币:金融稳定影响》表示,私人形式货币(如稳定币、加密货币等)可以与各国央行的数字货币(CBDC)共存。央行数字货币将依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创造信贷并帮助维护金融稳定。报告亦强调,其与稳定币等均可能对银行的某些业务模式或部分业务构成更大的挑战,同时引发金融体系功能的部分变化。

各央行支持的数字货币与稳定币、加密货币等私人形式货币的发展正酣,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进展由此都将引发另一方的关注与反应。

  当地时间9月30日,国际清算银行(BIS)联合七家央行发布最新报告《央行数字货币:金融稳定影响》(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 financial stability implications )表示,私人形式货币(如稳定币、加密货币等)可以与各国央行的数字货币(CBDC)共存。央行数字货币将依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创造信贷并帮助维护金融稳定。

  即便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前景充满期待,报告亦强调,其与稳定币等均可能对银行的某些业务模式或部分业务构成更大的挑战,同时引发金融体系功能的部分变化。

  “由于未对个人持有进行限制,央行数字货币或会导致存款的更高波动性和/或客户存款的显著且长期减少,由此在某些情况下将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贷款和整体金融服务。”但报告同时认为,不同于稳定币等私人形式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带来的潜在风险更为可控。

  报告同时指出,在零利率或负利率时代,是否以及如何对数字货币计息的决定将变得更为复杂。“此外,若客户存款资金出现任何重大损失,都将要求银行考虑采取监管、风控等多种措施。”

  相似的风险

  报告指出,各国央行决策者需要考虑到一种情况,即央行数字货币很可能在未来的金融体系中与私人形式的货币共存。“这或许与当今情形非常不同。稳定币的开发才刚刚开始,它需要让监管机构相信它们是安全的,但在此基础上,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和强大的网络效应或意味着稳定币在未来有着重要的用途。”

  在BIS看来,与各国央行不同,稳定币发行者不受原则约束,不需要设计与其他货币形式共存和互操作的产品,也无需进行不断提升创新和效率。这由此可能会导致支付生态系统的分裂,就像任何其他闭环支付系统一样。与此同时,稳定币的大量采用和潜在的碎片化也或导致过度的市场支配力。

  但报告同时承认,与稳定币等其他形式的加密/数字货币类似,央行支持的数字货币也会对包括银行在内对的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在任何新的稳定状态下,官方与私人形式的货币或将使得银行的存款基数减少”,报告指出,若银行选择削减放贷以修复其流动性状况,银行系统中其他地方的存款将受影响,流动性问题由此传播到另一家银行。因此,总的来说,银行必须选择如发行长期债券等其他融资来源,这将增加前者的融资成本,也可能造成贷款利率对市场环境更为敏感。

  报告补充称,虽然央行在原则上也可以成为替代性融资来源,但此类融资——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结构性的——可能需要以质量较低的抵押品提供,因为只有方可提高银行的HQLA(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此外,对不同资金来源的寻求可能导致对非银行部门的依赖增加,从而增加了监管的必要性,并可能产生监管外围问题。

  “央行数字货币或许还会对银行业的某些业务模式或部分业务构成更大的挑战”,BIS指出,相对于储蓄存款利率较高的银行,交易存款比例较高的大银行(非利息或低利息)的存款更有可能将流往数字货币。而与大型银行相比,小型银行在进入批发型债券市场较为不易,由此侧重于支付领域的小银行或极为容易受官方数字货币流入的影响。

  除此之外,报告研究显示,央行数字货币的引入还可能会引发金融体系的部分功能发生变化,影响方式与稳定币等新形式的私人货币相类似。“这些变化的程度和性质将取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占用率,但占用率仍然高度不确定,取决于设计特点、相对于债券的吸引力、利率方式的选择、隐私及支付渠道等。”

  不同的可控力

  即便如此,报告强调称,因无法与其他形式的货币进行互换,同时缺乏国家货币所提供的保护,私人形式货币将带来更低的公共利益。由此,为本报告作出贡献的各国央行已确定,即使包含私人机构在内的金融体系在发展,央行支持的数字货币是确保金融体系在发展的同时公共政策目标得以持续实现的重要工具,其所引发的潜在风险也更为可控。

  “各国央行可以在数字货币框架中引入保障措施,以降低金融稳定风险,特别是通过永久或过渡性的限制措施”,报告称,对于私人货币来说,金融稳定风险也需要仔细考虑,且管理起来或将比央行数字货币更具挑战性。

  为应对潜在的风险,央行可以考虑采取措施以影响或控制数字货币的使用,如允许用户的访问标准、限制个人数字货币持有量或交易,以及对数字货币的利率做出相关规定。“若引入央行数字货币,这些措施在应对任何过渡时期的风险方面是有价值的,并可能在一些司法管辖区长期发挥作用。但它们同时也会带来挑战,如政策制定者需要在发展央行数字货币的速度与其他政策目标之间需取得平衡。而在某些情况下,同样需要对法律和公共政策问题予以考虑。”

  BIS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央行数字货币的存在或将增加支付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提供商的多样性。前者的引入会促使新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更易进入市场,改善银行和非银行之间在贷款方面的竞争。“反过来,在所有金融服务参与者都受到适当监管的情况下,央行数字货币将提高金融服务商对冲击的抵御能力,从整体上减少潜在的金融危机引发的影响。”

  本次报告由加拿大央行、英国央行、日本央行、欧洲央行、美联储、瑞士央行、瑞士央行和国际清算银行组成的工作组在2020年发布的概述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的初步报告的基础上,转向对数字货币的实际政策和实施问题的探索。尽管上述央行尚未决定推进零售数字货币,但一致认为,鉴于这一问题的广泛影响,继续开展此方面的工作是关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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