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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重庆覆灭记

摘要:打着“快速致富、虚拟经济”的幌子,虚构电子商务平台,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实质上通过诱骗群众加入“中国明明商”
打着“快速致富、虚拟经济”的幌子,虚构电子商务平台,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实质上通过诱骗群众加入“中国明明商”组织搞传销而疯狂捞钱。日前,重庆市云阳县工商局对3名传销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非法财物价值总计184万余元,并罚款175万元。     立案调查“中国明明商”     去年5月9日,云阳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某打着“快速致富”的幌子,在重庆市大肆发展人员加入“中国明明商”组织。     根据“中国明明商”组织的要求,参加者在加入组织的第二个月就要发展两个下线,发展成功后可获取相应提成,发展人员越多,获取的提成越多,两年内可以获得319.50万元。由于其行为符合传销的特征,云阳县工商局对黄某等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某等3名传销组织者均为女性,年龄都在五六十岁,家住重庆主城。黄某是“中国明明商”重庆总商委经销商代理,负责联络沟通,另外两人负责该组织的宣传和财务。     2011年,“中国明明商”组织由谭某从山西引入重庆,经黄某发展壮大,组建了“中国明明商”重庆总商委,黄某等3人共同承担了整个“中国明明商”的组织策划、发展人员、管理资金等重要事务。     发展550余人加入     “中国明明商”组织要求,参加者通过介绍人交纳3990元借资款及资料费20元,合计4010元,并将其两张身份证复印件、3张照片及其农业银行卡的复印件交给介绍人,介绍人将以上手续资料上报给“中国明明商”总商委。“中国明明商”总商委为参加者办理一张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一份借助银行司契单。这样,参加者就取得了加入组织资格,成为“环民”。     该组织还要求,参加者成为“环民”后第二个月就要发展两个下线,分别称为根和芽,已经发展了根和芽两个人的“环民”就叫“薪种”,此时,根、芽就称“薪种”发展的第一层,并以此类推。     从“薪种”生根发芽的第二个月开始,“薪种”可以连续获得三个月的返利资金,即“月金”,“月金”都是通过网银转账转入“环民”的农业银行账户内。     由于返利让一些参加者尝到了“甜头”,一个以黄某等3名组织者为顶端的金字塔结构体系快速形成。该组织在黄某等3人的组织、策划下,短时期内便发展了550余人加入,拥有非法财物价值总计184万余元。     3女搞传销被重罚     由于该组织没有对公账户,黄某等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了个人存款账户,用于收取该组织人员交纳的“入门费”以及为组织成员发放“月金”。     经执法人员调查,去年7月10日,“中国明明商”总商委共有96.78万元存于黄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上。然后,黄某在10天内分批将传销资金划转到汤某、任某、童某等传销骨干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流转。在获取确凿证据后,云阳县工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新闻链接     ◆重庆今年已经捣毁传销窝点269个     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269个。其中,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7件,涉案金额2.13亿元;捣毁传销窝点73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596人,移送公安机关29人。在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重庆市警方立案72件,捣毁传销窝点196个,刑拘156人,逮捕63人。     ◆重庆另有3起传销典型案例受关注     9月10日,除了“中国明明商”案例,重庆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还通报了“1040工程”“信商好”等3起传销典型案例。     交1万元就可成为“天使投资人”,发展新会员可获“人头费”,入会后可“零首付买豪车、豪宅”。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今年2月查办了张某等人以“中国信商好项目产业大联盟”为名组织传销活动的案件。     经查,张某等人要求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成为“信商大联盟”会员,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会员分为天使、信商、联盟股东、区代理(市行)、省代理(省行)5个级别,其中最低级别天使级需要交1万元。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可按照级别不同获得相应提成,最低级别天使级发展会员可获提成20%。发展会员越多,获得提成越多。     截至2014年2月20日,张某等人在重庆共发展会员138人,收取费用近200万元。今年4月,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依法对张某等人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无独有偶。今年7月,重庆市公安局破获了王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传销团伙宣称新进人员在交纳6.98万元入会后,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该组织将传销人员分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3个级别,各级别均有严格的晋升规则,上线人员根据自身级别按一定比例在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中提成获利。经查,该传销团伙已发展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2亿多元。     ◆重庆工商提醒:当前传销经常采用5种新形式     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传销活动进一步向互联网延伸,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大肆发展网上会员搞传销,传销活动呈现出5种新形式:     一是“电子商务”。传销组织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为名搞传销。     二是“免费获利”。传销组织宣传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等,实际是诱骗群众搞传销。     三是“网上创业”。传销组织宣传“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以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网民搞传销。     四是“网络博弈”。传销组织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是“爱心互助”。传销组织利用群众追求健康的心理,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传销组织一般会要求参加者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如果符合上述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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