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Web3.0 > 头条|惊天诈骗案 !小学文化农民自称有3000亿美元
币圈观察  

头条|惊天诈骗案 !小学文化农民自称有3000亿美元

摘要:手持“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继承款资料”,寻找“运作资金&rd

手持“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继承款资料”,寻找“运作资金”,借此在外大谈生意,让“合作方”心甘情愿奉上1800多万元人民币……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惊天诈骗大案,而骗局的核心人物,竟然是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

 

?

 

伪造瑞士银行3339亿美元保函

 

2011年5月初,急需融资的北京某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遇见了“手持大单”前来的朱某。

 

朱某自称是香港无私基金的代表,手里有3339.875亿美元保函的单子,想找张某借三五百万元去运作这笔资金,运作成功后可以给张某投资。通过他人审核保函资料后,张某认为资料是真实的,遂在不久后同意与香港无私基金合作。

 

实际上,朱某所谓的千亿美元保函背后,正是本案被告人孙某山和胡某。在沟通中,孙某山多次以香港无私基金工作人员的身份与张某商谈保函运作的事宜,胡某也以香港无私基金董事的身份与张某见面磋商。

 

孙某山于1959年出生,小学文化,农民。他原来在北京打零工,2011年时身上有10余万元存款,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从2011年起,孙某山和胡某合谋,利用伪造的境外银行保函和银行存款资料,以帮助融资为名实施诈骗活动。

 

朱某口中的香港无私基金,与孙、胡也大有关系。裁判文书显示,中国·国际无私基金会集团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香港无私基金会”或“香港无私基金”)于2007年1月在香港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万港元,首任董事有二人,其中胡某占股份49%。现任董事只有胡某一人,占100%股份。该公司系胡某在2007年从他人手中收购,法定代表人为胡某,孙某山任财务监督。

 

朱某的证言证实,2008年左右,自己因治病与孙某山相识。之后,孙某山说成立了一个香港无私基金,“想从香港、深圳运作一些钱过来”。孙某山给朱某看了3339.875亿美元的英文单子,讲这张单子可以搞到钱,胡某当时也在场。孙某山要朱某寻找有资金的公司,借几百万元运作资金来兑现3339.875亿美元的单子,以后可以给出资公司投资项目。

 

实际上,上述千亿美元保函只是“镜花水月”。案发后,湖南澧县公安局曾将从孙某山住所扣押的瑞士银行3339.875亿美元保函资料送瑞士银行鉴定,瑞士银行总部相关部门鉴定确认该保函资料系伪造。

 

因为种种原因,最终“3339.875亿美元保函”没有运作成功,张某只花费了一些差旅费、交通费。但与此同时进行的另一个骗局,正在让张某逐步掉入深坑。

 

“4835万英镑遗产继承”骗走1800万元手续费

 

在运作“3339.875亿美元保函”的同时,孙某山又向张某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英国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继承款”的资料,谎称胡某是该笔继承款的继承人,需要支付前期费用办完继承手续后才能领取继承款。

 

孙某山承诺,如果张某能提供办理继承手续的资金,待继承款运作成功后就给张某的公司投资,张某表示同意。

 

此后,由孙某山负责与张某联系,胡某负责提供伪造的催款单、缴款单等资料给张某审核,以骗取张某的信任。证人何某回忆说,张某曾拿出一张外国银行的对账单给何某看,说孙某山手上有很多钱,但是手续没办完进不了国内。

 

2011年至2013年,孙某山、胡某多次以办理继承手续要向英国方面支付各种税费为由向张某借款,张某通过北京某某公司及张某、何某等人的银行账户先后多次向孙某山、胡某汇款共计1827.6万元。

 

“4835万英镑继承款资料”被认定系伪造

 

2014年1月28日,孙某山、胡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2月15日,侦查机关对胡某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勘验取证,提取了“4835万英镑继承款”文件的相关电子数据,刻录并打印,胡某在打印资料上予以注解说明。侦查机关将从胡某电脑中提取的汇丰银行4835万英镑存款证明文件送汇丰银行鉴定,经汇丰银行总部确认,该证明文件不是由汇丰银行总部或其任何分支机构出具。

 

一审法院查明,胡某提交的两组书证系电脑打印件而非原件,无法核实文件材料的来源;两组文件没有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所在国外交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其真实性无法确认;第一组书证的内容也存在矛盾,称胡某“先生”或“女士”身份不明,全部继承价值变成了4837万美元等。

 

法院同时认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复函》能够证明,“4835万英镑继承款”文件是虚假的。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孙某山、胡某犯诈骗罪,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二人违法所得1724.86万元,扣除已追缴的在案财物外,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声明:此文来源于中国基金报。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msy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