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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京广和”特大传销案二审宣判 江西上饶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要:金融智商税近日获悉,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京广和”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期间,被告人胡某英、李某庆、严某英、吴某水、张某香、徐
金融智商税近日获悉,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京广和”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期间,被告人胡某英、李某庆、严某英、吴某水、张某香、徐某妹、张某文、胡某茂、何某、汤某珍十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被判处被告人判处二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二十万元到八万元不等。     原判认定,2015年1月份,京广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河北廊坊注册成立,同年8月,廊坊京广禾公司网站上线运行,网站内设“大众商城”、“创业商城”。2016年2月,京广和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在深圳注册成立。同年5月,廊坊京广禾公司被注销,公司业务全部转至深圳京广和公司,“京广禾”网站更名为“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不变。   京广和公司规定,会员免费注册后,需向京广和公司最低交纳2900元并兑换成电子币,在直接将2900电子币或者在“大众商城”购物获取的2900消费积分报单后,才能获得返利资格,在12个月左右就能获得4060电子币、1160购物币的返利。购物币为虚拟货币,只用于“创业商城”购物,或者按100:7比例兑换成转换币用于“大众商城”购物,转换币与电子币等值但不可提现。电子币报单时多返2900购物币。   京广和公司为鼓励会员积极发展下线,同时制定了以团队业绩为依据的高额返利规则。根据规则,会员要分多个团队发展下线才能获得团队返利,但计算团队返利时,需去除会员团队中最高团队业绩额。团队返利类型分为推荐消费奖、合作商补贴、营销顾问奖、加盟店(又称体验店、旗舰店)店补给福利奖等。会员想要获得更多的返利就要不断的去发展下线。   截止2016年12月,京广和公司通过上述模式,共发展会员224层116117人,共中七星董事57人,加盟店701个。至案发,京广和公司已经亏空近73亿元。   2015年3月27日,被告人胡某英经李某介绍,用其丈夫、女儿和儿子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同年8月,胡某英在鄱阳县芦田乡开设了第一家京广和加盟店。胡某英通过举办京广和周年庆典、召集线下人员到京广和总部进行考察和培训、建立微信群等形式,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共发展下线会员2560人,非法获利346万余元;   2015年3月27日,李某庆经李某介绍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5月,李某庆用其妻子汪小红的名义在饶丰镇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李某庆为二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187人,非法获利33万余元。案发后,李某庆退缴非法所得15万元。   2015年10月4日,严某英经胡某英介绍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1月,严某英与吴某水、张某香合伙在鄱阳镇新天地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严某英为四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1684人,非法获利105万余元。案发后,严某英退缴非法所得30万元。   2015年11月8日,吴某水经严某英介绍,用其妻子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同月14日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1月,吴某水与严某英、张某香等人在鄱阳镇新天地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2016年3月,吴某水在鄱阳县芦田乡岭口村开设了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吴某水共发展下线会员221人,非法获利22余万元。   2015年11月10日,张某香经胡某英、严某英的介绍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1月,张某香与严某英、吴某水在鄱阳镇新天地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张某香为三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969人,非法获利131万余元。   2016年3月5日,徐某妹经严某英、张某香介绍,在张某香经营的京广和加盟店内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同年6月份左右,徐某妹在鄱阳镇世纪城小区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徐某妹共发展下线会员318人,非法获利14万余元。   2016年3月16日,张某文经张某香、徐某妹介绍,在张某香经营的京广和加盟店内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同年4月,张某文在莲湖乡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张某文为一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279人,非法获利37万余元。   2016年4月6日,胡某茂经张某文介绍,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同年6月,胡某茂在莲湖乡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胡某茂共发展下线会员160人,非法获利29063元。   2015年11月9日,何某经严某英介绍,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5月左右,何某与汤某珍合伙在鄱阳镇山水天下小区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何某为二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452人,非法获利26万余元。案发后,何某退缴非法所得14万元。   2016年4月29日,汤某珍经何某介绍,注册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2016年5月左右,汤某珍与何某合伙在鄱阳镇山水天下小区开设了京广和加盟店,积极宣传京广和公司运营模式和发展前景,大量发展线下会员。经鉴定,汤某珍为一星董事,共发展下线会员187人,非法获利33万余元。案发后,汤某珍退缴非法所得5万元。   2017年4月10日至同年6月27日期间,上述各被告人先后被上饶市鄱阳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或传唤到案。   原判认为,被告人胡某英、李某庆、严某英等十人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后,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积极宣传、发展下线会员,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2019年1月16日,鄱阳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胡某英、严某英、吴某水、汤某珍不服,提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胡某英、汤某珍、吴某水三人均不认为,其行为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经二审法院调查,京广和公司以京广和网站为依托,以在“大众商城”、“创业商城”购物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并要求参加者以报单的方式取得返利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在全国大量发展会员及加盟店,骗取会员巨额报单资金,其经营模式属于传销活动。   各上诉人在明知京广和公司实施上述经营模式的情况下,仍然在成为京广和公司会员后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以此牟利,各上诉人的行为均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近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各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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