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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  

擅用“胖虎”漫画发布NFT作品,交易平台被判帮助侵权

摘要:DEFI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NFT作品侵权案。被告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有用户铸造并发布的“胖虎打疫苗” NFT。拥有该IP知识产权的原告奇策公司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NFT作品侵权案。被告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有用户铸造并发布的“胖虎打疫苗” NFT。拥有该IP知识产权的原告奇策公司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的该 NFT 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4000元。

NFT作品侵权知名漫画IP

擅用“胖虎”漫画发布NFT作品,交易平台被判帮助侵权

作品“胖虎打疫苗” 。

据悉,“胖虎”(即“我不是胖虎”)是画家马千里创作的知名动漫形象,此前也曾有“元宇宙”平台推出限量联名NFT藏品,原告奇策公司经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

奇策公司指出,被告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铸造并发布“胖虎打疫苗” NFT,售价899元。该NFT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在右下角依然带有作者微博水印。

奇策公司表示,NFT数字作品一旦被铸造上链,便难以像传统互联网信息一样易于处理。而被告作为专业NFT平台,理应尽到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对于在其平台发布的NFT数字作品权属情况应进行初步审核。

奇策公司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原与宙公司辩称自己是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户自行上传,无需承担责任。同时,事后已经将涉案作品打入地址黑洞,尽到通知-删除义务,所以也没有停止侵权的必要性。

此外,原与宙公司方面还表示,并没有披露涉案作品对应NFT所在的具体区块链及节点位置以及涉案作品NFT所适用的智能合约内容的义务,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与宙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

法院:“权利用尽”原则不适用NFT数字作品交易

“NFT”本质上是一张权益凭证,近来火爆的各种“数字藏品”就是将音乐、图像、视频等数字作品作为一个NFT出售,这样的性质导致NFT作品相较其他互联网作品更难被处理。同时,NFT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事物,许多相关政策都还处于探索阶段,而监管与法律问题一直没有定论,而此次案件正是侵权行为中的一个典型。

本案主审法院认为,NFT数字作品铸造、交易包含对该数字作品的复制、出售和信息网络传播三方面行为。虽然涉案NFT数字作品铸造过程中,存在对作品的上传行为,即“复制”行为,但该数字化涉案作品的目的在于以互联网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作品,故该复制行为已经被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所吸收。

法院表示,NFT数字作品交易属于新型商业模式,而涉案平台不仅需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还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平台上交易的NFT作品的著作权方面做初步审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法院还认为明确了著作权领域的“权利用尽”原则,在NFT数字作品交易中并不适用。

律师:避免侵权仍需各方努力,交易信任机制需要悉心维护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南都记者表示,虽然使用区块链技术,NFT可以“铸造”以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唯一的真实性证书,“但事实上,NFT可以是伪造的”。

她表示,在NFT平台上上传歌曲、画作等艺术作品的用户可能先上传侵权作品,并将其铸造为假定真实的NFT。“购买者可以很快支付他们认为是真实的NFT,结果却得到了一个赝品”。

肖飒指出:“在NFT中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确保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法》规定了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公开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NFT的作者需要获得嵌入NFT并提供销售的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因此,作为一个在平台上上传作品、出售NFT的创作者,应当确保对上传的对象享有合法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及销售的权利。”

种种机制交错为NFT数字交易带来的特殊性也要求买家提高自身的版权意识,避免侵权风险。肖飒指出,NFT平台上一般会通过专门的协议来对买家对NFT享有的权利作出明确限制和约束,NFT买家应该在购买前考虑每个NFT平台和每个特定NFT的相关权利限制。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元宇宙中,NFT项目基本是由创造者创造的,除了侵权内容外,还可能存在具有攻击性的、或其他不合规的内容,此类违规内容不仅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还会为平台的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如何在给予创作者自由的基础上加强监管的精确度与有效性成为了元宇宙平台亟需回答的问题。对此,肖飒律师表示:“平台虽然可以通过用户协议来限制这种上传行为,但采取技术措施来检测和删除被禁止的内容将更加有效。否则,大量被禁止的内容会让用户望而却步,同时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审查。”

采写:南都记者 叶露 实习生 段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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