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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2亿美元巨资搞定和解 康宝莱直销模式的合法性仍待考究

摘要:上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声明,称就康宝莱欺骗消费者出售该司产品可收入丰厚的指控,与康宝莱达成和解,康宝莱同意全面重组其美国市场的业务,并赔偿消费者


  上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声明,称就康宝莱欺骗消费者出售该司产品可收入丰厚的指控,与康宝莱达成和解,康宝莱同意全面重组其美国市场的业务,并赔偿消费者2亿美元。     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关于康宝莱是否属于金字塔传销,FTC还是没有给出结论。这说明,直销与传销的界限依然不明确,而且这种现状可能还要持续很长时间。     尘埃落定的和解     197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作出最终裁决,宣布安利从事的直销属于合法事业,最终造就了直销业现今的繁华。安利的运营方式也成为美国判定合法直销与非法金字塔诈骗的界尺。       自2013年,阿克曼在纽约召开记者招待会,宣称康宝莱是一个传销骗局后,各方对康宝莱模式的调查即变得异常多了起来。同年4月,一个ABC的新闻调查指出,将近600名被处分的康宝莱经销商存在误导性的宣导,这些不合规范的建议甚至包括康宝莱的产品可以帮助治疗肿瘤和充血性心脏衰竭。     2014年,FTC对美国当时的新兴直销公司康宝莱的调查,则被认为能够左右直销业的未来。     包括康宝莱高层在内的一些行业人士普遍认为,如果康宝莱最终被FTC认定为非法,整个直销行业或将全军覆没。也因为如此,康宝莱反击做空事件被业界列入“2013年中国直销市场主要舆情四大事件”之首。这次和解要求康宝莱:     1、修改薪酬制度,决定薪酬的标准不应是加入分销者有无购买该司产品,而是有无售出产品、即零售业绩;     2、取消主要为招募分销人员而设定的奖励;     3、将只为拿到购物折扣的加入分销者和寻求商业机会的加入者区别对待,前者无需销售产品、赢得奖励;     4、至少80%的产品销售必须来自合法的终端用户,否则必须减少给予分销者的奖励;     5、若分销者加入未满一年,未完成对其商业培训,不得允许其产生租赁或购买“营养俱乐部”等业务经营场所的相关费用;     6、不得对分销者的潜力和可能获得的收入进行误导,特别是不得声称加入者可以辞去工作、否则无法享受优越的生活。     而今康宝莱遭FTC调查事件尘埃落定,道琼斯通讯社也改口,称FTC对康宝莱业务是否属于传销未做判断。     暧昧不明的界尺     第一直销网注意到,在对安利的裁决中,FTC认为,传销是否合法的关键在于是否确实将产品销售给了最终客户,而不是仅注重发展下线,最终FTC宣布安利的直销属于合法事业。     此后,安利模式被认为是美国判定合法直销与非法金字塔诈骗的界尺。但是在调查康宝莱两年之后,FTC却宣布与其和解。这个结果好像出人意料,细细想来却也在情理之中。     针对此次和解,FTC主席Edith Ramirez的说法值得玩味。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对FTC来说,赢得康宝莱的赔偿比为该司是否传销的问题多年打官司更重要。因为Ramirez说:“我们关注的不是(给康宝莱)贴什么标签。我要让你们根据本案的事实得出自己的结论……他们(康宝莱)是否金字塔传销并没有定论。”     FTC既没有承认康宝莱的合法性,也没有一棍子打死认为其是金字塔传销。但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FTC的调查结果的影响力都将注定会超出单个公司本身,因为采取类似康宝莱模式的直销公司还有很多。     此外,FTC在认定安利合法时,将安利的70%原则——每个销售商每月购买的产品有70%以上必须售出给其他顾客,作为条件之一,但在于康宝莱的和解条款中,却要求“至少80%的产品销售必须来自合法的终端用户”。FTC对于从事直销的条件似乎也变得更加苛刻。     FTC给出的这个结果,很显然是暧昧不明的。虽然同FTC和解能让康宝莱避免被归为金字塔传销,但是和解对康宝莱提出修改薪酬制度、取消“发展下线”奖励等要求,已经脱离了康宝莱的直销模式,跟传统经营区别不大了。     从FTC的声明看,和解对康宝莱的业务有诸多影响。但康宝莱此后表示,“不会改变作为直销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解的条款仅适用于美国,而美国市场只贡献了该司20%左右的净销售收入。康宝莱认为:“和解是承认我们的商业模式良好。”     身份尴尬的直销     事实上,FTC的调查并没有如康宝莱所愿还其一个清白。根据康宝莱的说法,虽然公司不会改变商业模式,但如果履行和解条款,也就意味着康宝莱将不能在美国像此前一样从事直销。     直销起源于美国。即便是在发源地,即便在30多年前安利就以自证清白,时至今日,直销在美国依然很容易受到质疑。     而在中国自不必说,1998年的“全面禁传”,让中国直销几近灭亡。2005年实行直销经营许可证制度之后,虽然直销的合法性被肯定,但诸多限制依然是戴在直销行业脚上的镣铐。     就拿单层次直销来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然而在实际的市场运作中,大多数直销企业仍然会采用“多层次”的计酬方式。跨区域直销同样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直销法规和市场实际一直存在着较大的出入,这已经是直销业公认的问题。     这个“出入”形成了一个灰色地带,在直销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滋生出越来越多的新型传销。这也间接造成了“直销”在很多老百姓眼中无异于传销的社会现状。     所以,直销立法一直未能实现也是有原因的。门槛太低限制太少,市场就会乱套;门槛太高限制太多,行业就发展不起来。这个度确实很难去把握。     康宝莱是否是传销,FTC没有给出答案。但达成和解就代表答案不重要么?非也。只要直销与传销的界限模糊一天,直销将永不可能站在阳光之下。这个答案或许只有时间能给出。作为直销行业的一份子,我们始终相信: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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